在中山,卖车后原来的号牌能保留吗?答案是……
卖车后车牌保留手续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贷(部分提前或全部提前)吗?
员工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大家的问题多种多样
双手呈上权威回复
供您参考
网友刘小姐:卖车后想保留车牌号码,可以保留多久?需要什么手续?
中山交警回复:
您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请填写表格申请保留原号牌,原号牌保留半年。
网友:中山户籍,有一套在供房子(商贷),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供第二套房子。请问现行的政策如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公积金缴存人只要最近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账上余额至少有当前月缴额的5倍且家庭名下房产满足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房产少于两套且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少于两次,目前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即可申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流程及所需材料请查询网站http://www.zszfgjj.gov.cn/con=ywzn&ac=dk进行了解。
网友: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贷(部分提前或全部提前)?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如部分提前还贷,还款利息会减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可以申请提前还贷,并不需要交违约金,申请提前还贷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利息也相应会变化(根据新的年限和贷款余额计算新的利息,但利率不变)。办理提前还贷,直接向贷款银行申请,具体情况请咨询贷款银行。
网友: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市人社局回复: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⑵住院伙食补助费;
⑶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⑷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⑸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⑻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⑼劳动能力鉴定费。
网友刘先生:我的驾驶员学习证已经到了学习期限想申请注销怎么办?
中山交警回复:
驾驶人考试档案注销可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长江考场办证厅3号窗口办理,也可由申请人委托驾校,由驾校到长江考场办理。本人亲自办理的需先到驾校取回考试流程档案后,携带档案办理。
网友祁先生:中山市的非户籍大学生可以在中山市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出入境证件吗?现持有中山市高校在读证明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件,还需要其他证件吗?另外如可以办理上述证件,请提供申请办理服务大厅的地址(如有多个可办理地址,麻烦提供石岐区的)。
市出入境管理支队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到。省内户籍就本人带身份证,相片及相及回执到中山出入境办理,外省户籍就需要持有一年有效有居住证才可以办理。办证地点:石岐区分局受理点(石岐区民科西路2号)或市局出入境(兴中道26号)
网友apple:我想问下家公(香港人)去世了,他遗留在中山的房产怎么继承?需要什么手续?由于家里有四兄弟,家婆说中山的房产她不要给我老公,还需要什么手续?房子是2003年左右买,当时老公也给了小部分钱,现在需要拿什么文件去继承?
市国土局回复: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继承)业务办事指引请查询(http://www.zsfdc.gov.cn/BsznDetail.aspx?id=19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如你所述房地产因继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提交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继承权公证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向我局申请办理。
网友:请问退休医师和退休中医师能否当私人中医诊所的法人?助理医师和助理中医师能否当私人中医诊所的法人?
市卫计局回复: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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