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百科】公司已注销 名下机动车如何报废?
前段时间,有位车主咨询小编,说公司很久之前申请了注销,但是公司名下有台车已经达到了报废年龄,需要报废,应该怎么办理报废手续呢?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 回收拆解行为规范第十八条中有关公司机动车报废的规定:报废机动车所有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正常在经营的公司,需准备上述材料才可申请机动车报废,但注销后的公司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是不是就无法进行正规机动车报废了呢?
NO~NO~NO~如果贵司已经办理注销手续,需要贵司法人持个人身份证,前往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开具《公司注销证明》,再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以及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资料,一并交给我司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就可以完成已注销公司名下的机动车报废了。
在此小编提醒各位车主,切勿贪图小便宜,将车辆交给非法拆解机构进行车辆拆解,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中物再生公司是合法、正规、专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广大车主提供车辆回收、报废、出具注销证明一站式服务。在城区、小榄镇(含东升片区)、黄圃镇、沙溪镇、三乡镇及火炬开发区均设有业务受理点,欢迎各位亲临办理!业务服务热线:0760-8861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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